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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公示(广西鹏龙建筑工程公司承建的来宾市象州县广州鹏龙网络项目)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公示(广西鹏龙建筑工程公司承建的来宾市象州县广州鹏龙网络项目)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相关规定,现对广西鹏龙建筑工程公司承建的来宾市象州县广州鹏龙网络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事宜进行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广州鹏龙网络项目
建设单位:广西鹏龙建筑工程公司
项目地点:来宾市象州县

二、工资支付情况
该项目已于近期完工,经施工单位自查及相关部门核查,该项目农民工工资已全部足额发放到位,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三、保证金退还申请
广西鹏龙建筑工程公司已向来宾市象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申请,并承诺该项目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四、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30日,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计算。

五、异议反映
公示期内,如对该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有异议,或认为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可通过以下方式反映:

  1. 向象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举报;
  2. 拨打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电话:12333;
  3. 书面材料邮寄至象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请注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异议”)。

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证据,以便核查处理。

六、其他事项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按规定程序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手续。

特此公示。

来宾市象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示日期以实际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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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10-18 10:21:47